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生产设备集中采购招标
2013-11-07
1 、招标条件: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输煤系统设备招标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包1、输煤带式输送机及输煤辅机设备 1套
包2、 输煤带式输送机及输煤辅机设备1 套
包3、 玻璃钢烟囱内筒 3.4m 玻璃钢内筒 1套
包4 、汽水取样 1套
汽水取样系统由制取、调节和分析样水各部分组成,该系统包括有完整的样品分析盘(含取样冷却器、分析仪表),取样槽和系统内排水设施,及取样系统中阀门、管道、管件等。
包5、 炉水加药装置 1套
全自动给水加氨装置(二箱四泵)、组合式加丙酮肟装置(二箱四泵)及组合式磷酸盐加药装置(二箱四泵)等。
包6、 循环水加药设备 1套
组合式循环水杀菌剂加药设备1套,组合式循环水缓蚀阻垢剂加药设备1套等。
包7、 4PG 齿辊式破碎机设备 1套
破碎机出力200t/h;出料粒度≤ 10m ,d50=1.8mm 。
包8、 气力输灰设备 3套
包9、 灰库设备 1套
包10、10kV 高压变频器 功率1000kW 2台
包11、 10kV 高压变频器 功率630kW 2台
2.2 交货地址: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热电建设项目工地;
2.3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供货完毕 ;
2.4 设备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的合格要求,并出具合格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200万及以上;
3.2 卖方应具有能独立承担输煤系统带式输送机及辅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的能力。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4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3.5、3.6、3.7这三条的承诺书;
4 )有效期内的交易席位证(可现场办理)。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 、报名时间: 2013 年11月7日 -2013 年11 月1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
7 、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