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华县华城排涝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 由广东省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函 [2013]163 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由梅州市水务局以梅市水电 [2013]76 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五华县小水电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五华县华城排涝泵站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广东省五华县华城镇
2.3 建设规模: 建安工程及设备购置预算投资为 1672.39 万元 。
2.4 计划建设工期: 12 个月。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任务是排涝。泵站采用堤后式厂房,其纵轴线垂直河道防洪堤,并与五华河华西桥平行。泵站采用正向进、出水方式,依次布置泵站进水前池、泵房、出水钢管、蝶阀、拍门及消力池和海漫。泵站装机 3 台总容量为 840kW ,设计排涝流量为 20m 3 /s ,设计扬程 2.5m ,最大扬程 3.4m 。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营业执照已通过 2012 年度工商年审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
3.4 2010 年 1 月 1 日 至今独立承接过至少 1 个中标金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单个泵站工程(不含泵闸、泵房工程,及管网、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信息库);
3.5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 1 名、测量工程师 1 名、施工员 1 名、质检员 1 名、材料员 1 名、专职安全员 1 名、造价员 1 名、资料员 1 名等,全部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3.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 B 证, C 证);
3.7 投标人近三的( 2010 、 2011 、 2012 年)财务状况良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9 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第 4.2 条所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于 2014 年 3 月 4 日 至 2014 年 3 月 8 日 每天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现场签到,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⑸企业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⑺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须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打印页,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容为准;
注: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二代身份证及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时,须能够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有关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类别是“注册建造师”或“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 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
⑼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岗位任命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二代身份证及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⑾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其他主要人员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书(水利类专业工程师)、二代身份证及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⑿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信息库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等材料,其中: 1 、业绩的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2 、 中标金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单个泵站工程(不含泵闸、泵房工程,及管网、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的认定中标金额及工程内容以中标通知书及附件为准 , 补充协议所增加工程的造价及工程内容不计算在内;若多个项目(含有单个泵站工程)打包招标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中所列单个泵站工程的中标金额为准);
⒀近三年( 2010 、 2011 、 2012 年)经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⒁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 “ 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 的证明材料 ( 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 ;
⒂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 http://www.gzzb.gd.cn 下载)。
以上资料⑴ ~ ⒁项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 (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
4.5 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4.6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 ,具体以通知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五华县小水电管理站 招标代理: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 60 号 地 址: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421 号圣地大厦 601
联系人: 钟 先生 联系 人: 陈 先生
电 话: 0753-4430811 电 话: 020-3846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