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五莲县殡管理所的委托,就其柴油发电机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五莲殡葬管理所 联 系 人:赵龙福
联系地址:五莲县利民路 37 号 联系电话: 15506332701
二、集中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五莲县利民路 49 号
联 系 人:孙宝健
联系电话: 0633-5231728 (传真)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五莲支行
账 户: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 1616020419024923565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五莲县殡管所柴油发电机项目
项目编号: WZ-2014-014
项目内容: 100KW 柴油发电机组一套。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所投产品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 / 经销商;
3 、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
4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5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14 年 05 月 06 日至 2014 年 05 月 12 日(上午 8 : 30 - 11:30 时,下午 14 : 30 - 17 : 30 ,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五莲县利民路 49 号)进行审查(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领取手续: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4 年 05 月 14 日 上午 9 : 30-10:00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在五莲县民政局(五莲县利民路 37 号)三楼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 05 月 14 日 上午 10 : 00 。
八、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于 2014 年 05 月 14 日上午 10 : 00 在五莲县民政局(五莲县利民路 37 号)三楼会议室举行报价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