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电厂调速器系统阀门采购招标
开标时间:2014-06-09
所属地区:云南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电厂)采用自筹资金,招标采购调速器系统阀门,用于机组调速器系统阀门改造。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60MW的立轴半伞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1800MW,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原则设计,于2013
年5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4年1月最后一台机组投产。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龙开口电厂调速器系统阀门采购
2. 招标(合同)编号:LKKDC2014/M37
3. 项目地点:龙开口电厂
4. 项目规模: 47个压力等级不同、公称通径不同的球阀及其附属设备。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交货日期:所有合同设备一次性于2014年9月30日前交货。
7. 交货地点:龙开口电厂机电设备库或买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 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相关规程及技术图纸资料等质量验收标准。
二、 招标范围
1. 47个压力等级不同、公称通径不同的球阀及其附属设备。
2. 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3. 上述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输至龙开口电厂指定交货地点。设备的安装由买方负责,现场检验和安装调试由卖方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试验指导,并对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
试运行、验收试验的质量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许可证)及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
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以代理商身份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对其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并提交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
4. 投标人必须通过GB/T1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 制造商注册资本金须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达3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6. 投标设备的质量、性能应同等于或优于美国Tyco(泰科)、以色列YIHBEEN(意本)、美国FISHER(费希尔)阀门品牌的产品。
7. 投标设备应采用目前国际国内技术先进和成熟的设备,在国内单机容量为250MW或以上的水电厂内成功运行三年以上,且受到用户好评,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8. 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投标产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
9.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 招标安排
1. 招标文件领取:本招标书将于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20日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领取。
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4年06月09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
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 开标时间:2014年06月09日15:0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联系人 :黄亚杰
手机:13911750480
邮箱:6243719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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