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开标时间:2014-06-10
所属地区:新疆
1. 受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准东经济开发区一期40万吨电石项目水处理设备项目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生产所需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卸车、就位安装、调试。包括:浅层砂过滤器(用于净循环水系统旁滤)1套;自清洗管道过滤器,4台;加药装置,2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水处理设备设计及相关研发能力和制造能力;
(4)必须具有供货能力;且至少有3个用户使用证明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冻结;
(6)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近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10:00~19:30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14年6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时,所有投标文件须于上述时间之前递交
联系人:苏颖
手机:13260286730
邮箱:suying030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