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9
招标编号:SRBGYX-ZGWZ-2014-01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宜宾至叙永 高速公路项目核准
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2]1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宜叙高速公路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建
设资金为业主自筹。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锚具、支座、波纹管等物资进行公 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宜 宾至叙永高速公路起于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绥庆村。设绥庆枢纽互通接宜宾至长 宁快速路,经宜宾市
长宁县、兴文县、至于泸州市叙永县双桥镇,设叙永双桥枢纽互 通接纳黔高速公路 。全线114.064公里
,其中连接线17.96公里,主线96.10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设计速度80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主线共设置大中桥153205米/94座,小桥744米/41座,隧道9739 米/11座,分离式立
交26座。人型天桥和渡槽75座,涵洞及通道358道,12处互通式立交。
根据地形、地貌及工程特点,全线划分22个分部,其中路基设20个分部,路面2个分 部,新建便道42公里
,设置11个工地试验室、20个预制场、31个砼拌合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锚具: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 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
经验、符合锚具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
码证等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年均产量达到200万孔(含)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近两年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的省部 级以上检验、检测
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设计规范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2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至少 五份(含:中标通
知书、合同等复印件),且近2年年均销售收入不得低于2000万元。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 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
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 未处于禁止或取消
投标状态,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7)供应能力要求:提供确保投标物资供应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情况证明。
(8)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支座: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 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
经验、符合支座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
码证等复印件)。
(2)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的省部 级以上检验、检测
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设计规范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近两年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报表。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2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至少 五份(含:中标通
知书、合同等复印件),且近2年年均销售业绩不得低于3000万元。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 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
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 未处于禁止或取消
投标状态,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6)其他要求:提供确保投标物资供应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情况证明。
(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波纹管: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具有招标物资生
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年均产量达到200万米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近两年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的省部 级以上检验、检测
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设计规范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2年内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 五份(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且近2年年均销售收入不得低于1000万元。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 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
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 未处于禁止或取消
投标状态,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7)其他要求:提供确保投标物资供应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情况证明。
(8)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5月30日至2014年06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09:00时至11
: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06月30日 08时30分至2014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14年06月 30日09:30时。
联系人:苏颖
手机:13260286730
邮箱:suying030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