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300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阀门招标公告
2014-06-09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300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阀门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300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阀门的制造、供货、运输、调试及售后服务,主要阀门规格和数量如下:
电动蝶阀PN1.0 DN1600 1台
电动蝶阀PN1.0 DN1200 2台
电动蝶阀PN1.0 DN1000 2台
电动蝶阀PN2.5 DN1400 7台
电动蝶阀PN1.6 DN1400 1台
电动蝶阀PN2.5 DN1000 6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三、工 期:2014年8月15日前供货完成。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
五、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B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内具有电力系统至少3份阀门(PN2.5 DN1800)供货业绩(附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提供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13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类似业绩原件(附合同)及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和报名时间: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相同
2、 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联系人 :黄亚杰
手机:13911750480
邮箱:hyj8154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