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第三批集中招标-10KV电缆附件 开标时间:2007-04-12 (1)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07年度电网10kV电缆附件的协议供货资格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投标的基本单位是“包”,投标人须对包内的所有分标响应。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商务1(报价部分)、商务2(不含报价部分)。投标人必须以分标(无分标的按包)为单位提供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多个或全部包。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2.3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货物的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分标)的投标。 2.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近5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2.8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2.9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2.10近3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2.11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2.11.1制造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或以上。 2.11.2 对招标货物的全系列产品均具备生产和供货能力并有相应业绩。 2.11.3对于设备招标,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在三个及以上的电力企业成功运行过,这些设备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材料招标,要求材料曾经被用在三个及以上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电力工程上,这些材料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使用三年及以上。 2.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 3 月 23 日起至2007年 3 月 30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韩雨 www.zb80.com www.biddingnet.cn 联系电话:010- 51953676 51953842 51953843 北京经纬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9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