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厂-锅炉房、回收水泵房改造等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 刘海涛 电话: 010-57403770 手机:13522777967
招标编号:SYZX2014-205
招标编码:CBL_20140707_1028153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厂-锅炉房、回收水泵房改造等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二水厂。
2.2 计划工期:2014年8月2日至2014年11月30日,共计1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供水设施更新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2.4 招标内容:第二净水厂建筑物建筑(收发室及大门、办公化验食堂、纯净水车间、锅炉房、送水泵房、一净回收水泵房、二净回收水泵房、二净连廊、高压配电室、机修间汽车库换路间、加药加氯间、配水间、净化区变电所、新花窖、中心仓库)、电气照明、采暖、给排水等改造工程。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完成过至少两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 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高菲 刘海涛
手 机 135 22777967
电 话:010-57403770
传 真:010-57403668
邮 箱:ztb74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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