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林西县2014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GC210SG、2014GC210HW
招标编码:CBL_20140804_10656665
开标时间:2014-08-27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林西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一、招标条件
林西县2014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已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计[2014]86号文批复,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林西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自治区投资及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PVC-U管材及PE管材采购、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林西县2014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PVC-U管材及PE管材采购,计划投资额89万元;
招标范围:
货物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PVC-U管 Dn160mm,PN 0.63MPa m 1100
PVC-U管 Dn110mm,PN 0.63MPa m 5400
PVC-U管 Dn90mm,PN0.8MPa m 1000
PVC-U管 Dn90mm,PN0.63MPa m 7000
PVC-U管 Dn75mm,PN0.63MPa m 1300
PE管 Dn63mm,PN0.6MPa,PE100级 m 8700
PE管 Dn50mm,PN0.6MPa,PE100级 m 12600
PE管 Dn32mm,PN0.6MPa,PE100级 m 16200
PE管 Dn25mm,PN0.6MPa,PE100级 m 60000
立管龙头水表 套 1700
小计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计划投资额约417万元;
招标范围:机电井、机电井井房、蓄水池工程、管网工程、其它设备采购及安装、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阀门及管件。
3、建设地点:赤峰市林西县八个乡镇十四处工程地点
4、计划工期: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共计92日历天
供货日期: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0日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PVC-U、PE管材采购
1、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VC-U、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且具备自备检测设备和手段,材料及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省部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 .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投标报名。
2、投标报名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施工标段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对报名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PVC-U、PE管材采购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以上均要原件。
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③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
④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
(一)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均要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③区外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
④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二)资格复核
①资格复核时间: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②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 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入本项目的施 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7日上午9:00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秋业
手 机:13718790623
邮 箱:liqiuyel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