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烟气脱硫岛EPC总承包工程浆液泵设备招标
2014-09-16
招标编号:GDKH-LYHB-201409-SB005
招标编码:CBL_20140916_1100725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
2X660MW工程脱硫浆液泵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X660MW工程。
工程地址: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大南湖乡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性质: 新建
交货时间:2014年11月30日前。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烟气脱硫岛浆液泵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
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制造企业法人应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5.2 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600MW机组及以上工程使用过并成功商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签署
的证明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或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如果
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
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7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有效期内)系列的质量保证有效的认证证书。
5.8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
)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
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9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10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
同档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己向两个600MW电厂机组工程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标的
物,提供相同或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业绩。
5.1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2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
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
良商业信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平台注册成为“投标会员”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4年9月16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