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招 标
2015-01-04
所属地区:湖南
1. 招 标条件
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50MW)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详见《招 标货物一览表》,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 标人为神华国华永州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 标。
2. 招 标范围
本项目招 标范围包括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50MW)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 标货物一览表》)。
1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1套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包括树脂,不含程控) 1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 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 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设备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不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投标;
(6)满足附表1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本次招 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4.2购买招 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7 日 10时00分,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未按招 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 标文件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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