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清丰县2014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01-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4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豫发改投资【2014】1309号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清丰县高堡乡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维修机井配,铺设输水管道、安装滴灌设施,铺设高、低压线路,新建维修农机过路桥涵、疏浚排水沟渠等。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 更新及新打机井80眼、深度75米;
第2标段: 新建钢质井房工程;
第3标段: 滴灌、喷灌工程;
第4标段: 机井配套购置水泵;
第5标段: 地埋管工程(一);
第6标段: 地埋管工程(二);
第7标段: 地埋线工程;
第8标段: 变压器台区工程
3.工期要求:80日历天/标段。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检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专业除外,但须具有安全员证)经过年审合格。
b.具有凿井专业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凿井)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
c.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凿井资 质除外,凿井资 质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具加工企业或钢结构房屋资 质, 注册资本不小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
b.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生产滴灌、喷灌设备为主的节水灌溉企业;
b.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滴灌设备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d. 201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b.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人民币,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5.第5、6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管材生产企业;
b.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管材(PVC)须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第7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年审合格;
b.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
c. 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包括临时建造师)。
7.第8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年审合格;
b.具有电力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其以上);
c.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包括临时建造师)。
注:(1)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具有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3)所有劳务合同均须提供加盖劳动部门鉴证章的通用标准合同文本,养老保险证明均需加盖社保部门的章。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五、报名须知:
5.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联系人:胡 淼
手机: 132 6958 5869
电话:010-58468400
E-mail:hushui518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