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发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建筑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买方)委托,就梅县发电厂#3、#4号机组(2×125MW)烟气脱硫工程建筑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详细要
求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本次建安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2)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施工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
2.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与该项目相适应,有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有良好信誉。
2.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5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资质文件,应包括下列有效文件和资料:
A、企业资质证明(需经2006年度年检合格)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ISO9001认证证书、ISO14001认证证书等;
B、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工程,或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施工经验及其履行情况以及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
情况;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2套,原件备核。
3.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07年5月9日起至2007年5月11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到梅州市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
4.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
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所有投标书应于2007年5月31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梅州市嘉恒路11号梅州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
6. 所有投标书必须提交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将不负责投标者报名和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关于此次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买方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嘉恒路11号 邮政编码: 514021
电 话: 0753-2252167传真:0753-2252167
联系人: 侯小姐
买 方: 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槐岗邮政编码: 514032
电 话:0753-2572329传真:0753-2575993
联系人:邹先生
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梅州市嘉恒路11号
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753-2265256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