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发电厂一期2×800MW脱硫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火电机组煤废水处理装置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13
开标时间:2008-12-03
招标编码:CBL_2008111
绥中发电厂一期2×800MW脱硫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火电机组煤废水处理装置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EME-0811-GHSZ(Ⅱ)-179~187
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煤废水处理装置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绥中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火电机组(#3、#4机组),一期2×800MW脱硫改造工程(#1、#2机组)。
(2)资金来源:中国招标设备项目中心会同本项目的其它投资方共同出资,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3)建设地点:绥中发电厂位于渤海辽东湾北岸、辽宁省和河北省交界处,山海关以东的辽西走廊西端,大秦、京秦、京山铁路末端的辽宁省绥中县境内。至大秦线终点站柳村站约40km,至山海关站23km。厂址附近有沈山公路贯穿,秦皇岛码头距厂区海域33海里。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交货时间标书费
(元)业绩要求
1、一期脱硫改造工程气、水系统阀门设备500
2、一期脱硫改造工程浆液管道膨胀节设备500
3、一、二期脱硫及脱硫公用系统热控仪表成套500
4、水箱浮顶500
5、控制屏和表计屏1000
6、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1000
7、燃料扩音呼叫系统500
8、煤废水处理装置1000
9、起重机 500
(6)交货地点:
海运(含大件):电厂码头(舱面)
铁运(含急件):绥中发电厂内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面)
汽运(含急件):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面)
空运(含急件):天津机场(空港指定卸货区)
3、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并满足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满足2(5)表中关于业绩的要求,且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报名资质文件不接受传真形式):
a)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开标时间:2008年 12 月 3 日(暂定)
招标公告附件:
文件和资料请按下列格式和顺序装订: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 《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三)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工商局复印件);
5. 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6. 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7.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8. 银行资信证明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9. 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及同等级电厂供货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附件四)
10. 目前同类型设备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11.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由专业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常年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
12. 其它文件和资料。
中国招标设备项目中心
联系人:刘海军
手机:13691414850 13552851939
电子邮箱:bj-l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