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鸿山热电厂2×600MW超临界抽凝供热机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2
开标时间:2009-01-15
招标编号:0624-08120635
受业主委托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BOP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F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2×600MW超临界抽凝供热机组
1.2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安装2×600MW超临界抽凝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石灰石—湿法)及烟气脱硝装置。
1.3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
1.4 工程名称:BOP建筑及安装工程
1.5 招标范围:
BOP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和标段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本标段工程范围(F标段)》。
1.6 工期要求:满足里程碑进度计划要求。
1.7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按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等级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实现省(部)级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
1.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标资格。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 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⑵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级;
⑶ 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经工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必须至少承担2台单机容量在600MW等级或以上机组主体或BOP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并己投产;
3.3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
3.4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从事燃煤电厂施工工作满8年以上,且为本企业人员,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本企业连续服务年限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该员工社保证明为准,下同),2003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台600MW或以上超临界机组主体或BOP建筑及安装工程全过程施工项目经理。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
4、标书出售时间:2008年 12月22 日至12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按下述地址到中国招标设备项目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资料,并索取收款凭证,逾期不予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另交图纸等资料押金20000元。如需邮寄,另加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5、投标截止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中国招标设备项目中心
联系人:刘海军
手机:13691414850 13552351137
电子邮箱:bj-l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