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白虎潭水库工程BT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灵宝市白虎潭水库工程BT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0-08-31 11:22:41
招标编号:20100831001
招标编码:CBL_20100831_561764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灵宝市白虎潭水库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准予水行政许可决议书(豫水行许字【2010】4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灵宝市白虎潭水库建设管理局。现采用BT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项目,融资建设方案已经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特邀请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灵宝市白虎潭水库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和发电等功能的小型水库,坝址位于灵宝市苏村乡坂里村,据灵宝市区约15km。白虎潭水库规划总库容999万m3,兴利库容597万m3。水库枢纽主要由大坝、排沙洞、供水引水口及下游电站组成,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
2.2 招标项目内容:白虎潭水库工程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临时工程等的BT投资建设,此BT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合同编号:LBBHT-ZB-BTSG。
2.3 工期要求:本工程施工总工期28个月。
2.4 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6412.00万元。
3.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
3.1 回购方:灵宝市人民政府
3.2 回购期限:4年。
3.3 回购办法:经质量监督站及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移交给招标人之日算起,每一年度回购25%,回购款为BT项目投资人所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及利息,余款计息。
3.4 资金回报率: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浮动幅度。利息计算起点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之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格要求
⑴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⑵具有与本BT项目相应的全额投融资能力。投入本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BT项目投资概算的30%(需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剩余部分投资自有资金不足时须具备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不得搞项目反担保)。附投标人授权招标人到相关银行进行质询的授权书(含银行联系人姓名及固定办公电话)。最新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捌仟万元人民币;
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具有银行AAA级评估证书;
⑷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许可证。
⑸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⑹2005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要求潜在中标人即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又要有完成本工程相应的融资能力。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融资数量及能力、投标报价、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及工期、投资回报及利息优惠等方面,综合确定中标人。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7.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
8.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负责人: 杨家鑫
移动手机(Tele.): 15811083027
联系电话(Tel.):010-63891730 010-63891720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4472@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