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素矿井连续采煤机配套破碎机等设备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项目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连续采煤机配套破碎机等设备采购 日 期:2010年9月30日 受“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现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择优选取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 建设规模:察哈素矿井一期建设规模为1000万t/a,最终规模为1500万t/a 1.2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招标内容: 2.1本招标项目的供货范围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连续采煤机配套破碎机等设备,同时也包括必要的随机工具、随机备件及附件、所有必要的材料、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供货范围见下表: 序号 设 备 名 称 参 考 规 格 单位 数量 1 局部扇风机(对旋轴流式) 2×30kW 台 8 2 污水泵及自动水位控制器 4kW、11kW 台 4kW40台,11kW20台 2.2交货日期:2011 年3月31日前。 2.3交货地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 2.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报名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具有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矿用隔爆产品合格证、“MA”煤安标志等证件,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3.3近三年内,至少具有50台套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至少提供5家使用单位出具的所属产品正常运行的书面证明;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 3.7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30日-2010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矿用隔爆产品合格证、“MA”煤安标志、相关业绩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以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 昊(经 理) 电 话:13020048233 010-51489875 传 真:010- 88621652 邮 箱:wxk162@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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