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舒兰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7]6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舒兰市蓝鹏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管线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合同段。 2.1 01合同段:污水处理管线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施工 2.1.1招标内容:道路面积15934.04㎡、污水处理管线长度Φ600,842.14m、Φ500,1980m、顶管60m。 2.1.2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管线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施工。 2.1.3 建设地点:舒兰市市区东北部,细鳞河东岸。 2.1.4 工期:2010年11月15日计划开工,2010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 2.2 02合同段:污水处理管线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 2.2.1 监理工程内容:道路面积15934.04㎡、污水处理管线长度Φ600,842.14m、Φ500,1980m、顶管60m。 2.2.2 监理内容范围:以上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2.3 建设地点:舒兰市市区东北部,细鳞河东岸。 2.2.4 工期要求:2010年11月15日计划开工,2010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 2.2.5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7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标段施工招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1.3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 3.1.4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2 0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等极乙级及以上,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窗口处01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02标持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01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02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0 年11月 11 日 11 时 00 分,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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