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唐东宁水电项目工程筹建处委托,对东升水电站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大唐东升水电站新建工程 2. 项目的概况: 2.1工程概况:东升水电站工程位于牡丹江市东宁县东宁镇西绥芬河干流上约20km处,总装机容量33MW,初选5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4×8MW+1×1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372×104kW•h。 2.2计划工期:2010年12月15日,至2013年12月15日,总工期36个月。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东宁县东宁镇 3.招标内容: 大唐东升水电站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水轮机、发电机、励磁装置、自动化元件及其他附属设备。 4.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7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须知: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2投标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参加资格预审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还应充分理解在其资格预审未通过时,招标人不对其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原因履行任何解释和告知义务。 5.3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报招标代理机构。 5.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4.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4.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制造水轮发电机组设备许可证,在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型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并无重大质量投诉。 5.4.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5.4.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4.5只有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对其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原因履行任何解释和告知义务。 6.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6.1资格预审申请函; 6.2营业执照复印件; 6.3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电子邮箱); 6.5投标人简介(字数在1页纸之内) 6.6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6.7资质证明文件 6.8类似项目业绩; 6.8其它。 7.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7.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须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7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一律通过快递方式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请先将本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 资格预审申请表格下载填写完整,同时务必将此表格的WORD版发电子邮件至,无电子版不予接收)。 7.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资格预审的结果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为准),另行通知。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