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工程为大渡河干流规划22级方案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经金川县城接巴底水电站。工程坝址位于四川省金川县城以北约12km。工程区右岸可通过省道S211线南行131km至泸定县,经国道G318线可到达成都。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大渡河金川水电站上游临时索道桥,桥梁跨径约100m,桥址位于坝址上游约1.5km处,崔家河吊桥上游约150m处。施工期承担左右岸的交通联系,为右岸导流洞、泄洪工程、右岸坝肩等工程开挖弃料运输至左岸1#、2#渣场的通道。桥台处高程为2169m,左岸与金川水电站场内2号公路(待建)直接连接,右岸与原省道S211平交。上游临时索道桥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公路等级:四级
(2)设计车速:10km/h
(3)桥型:索道桥,桥跨约100m
(4)桥面宽度:净4.5m(行车道)+2x1.05m(人行道)
(5)桥梁设计荷载:汽车-60级(限一辆车通行)
(6)设计洪水频率:1/20,相应的施工期度汛水位为2165.3m
(7)航道:非通航河段
(8)使用年限:4年
(9)不考虑抗震设计。
本工程计划于2010年12月1日开工,2011年6月15日竣工通车,总工期7个半月;缺陷责任期2年;维护管理责任期至发包人发出本桥梁拆除通知为止。
2. 招标项目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金川水电站上游临时索道桥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金川水电站上游临时索道桥工程(含附属工程及安全防护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含所需全部施工安全监测、环保水保及安全文明生产的措施、施工期内对现有S211公路的保通措施、临时工程与设施等)、荷载试验、验收、使用期的维护管理(含保通、监测、维修、保养及管理等)以及使用结束后的拆除清场及回收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应具有与本工程桥梁规模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及类似项目业绩,否则应委托具有与本工程桥梁规模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分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分包相关资料),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应具有桥梁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和类似项目业绩,否则应委托具有本款规定资质的单位分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分包相关资料);
(3)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业绩(设计或施工拟分包的,若拟承担设计的单位具有本款要求的设计业绩且拟承担施工的单位具有本款要求的施工业绩,则亦视同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
(4)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拟分包的,若其施工分包单位满足本款要求,亦视同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
(6)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至少从事过一个与本招标项目相似的工程现场管理经验(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应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至少参加过一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验(且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三年以上时间);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8)企业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含总承包单位名义、分包单位名义等)同时对本招标项目参加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须知: 4. 招标工作安排
(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人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后,方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人,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10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2)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上午9时。
(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14:00时至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15:00时,在此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招标定于2010年11月23日15:00时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若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