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国电霍州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新建工程第八批辅机磨煤机钢球、耐高温风冷降温空调机、三向补偿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国电霍州发电厂 二、 代理招标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霍州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工程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600MW级工程 工程性质:新建 四、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电霍州发电厂第八批辅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分包号 1 磨煤机钢球 GDHD-WZ-(F)0810-2010 2 耐高温风冷降温空调机 GDHD-WZ-(F)0811-2010 3 三向补偿器 GDHD-WZ-(F)0812-2010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约能力。是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如标的物为进口设备,须有一级代理资质或驻华公司。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相应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安装、调试能力。 3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生产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工程机组相同或相近标的物设备2台套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 4、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设备质量及安全事故。 5、具有ISO质量保证体系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 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0年10月21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1000元/套。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1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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