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四化闸~一间堡铁路桥)已经吉林省水利厅以吉 水技[2010]885号文件批准建设,(联系人:高健 13552139227 010-58688252)建 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工程监 理和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四化闸~一间堡铁路桥)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奋进乡。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包含清淤及筑坝等)。 本工程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四化闸~一间堡 铁路桥)施工监理,招标编号:JLSB2010-J012 本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四化闸~一 间堡铁路桥)第一标段(河道桩号:0+000~1+561),招标编号为JLSB2010-115-1; 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四化闸~一间堡铁路桥)第二标段(河道桩号: 1+561~3+475),招标编号:JLSB2010-115-2;伊通河长春市中心城区北段防洪工程 (四化闸~一间堡铁路桥)第三标段(河道桩号:3+475~5+501),招标编号: JLSB2010-115-3。(联系人:高健 13552139227 010-58688252) 计划工期: 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0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条件 (一)本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承担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经历。 3.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4.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5.吉林省行政区域外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需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 书》、业绩证明等材料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投标。 (二)本工程施工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 位;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的《入吉建筑企 业投标备案证明书》。(联系人:高健 13552139227 010-58688252) 2.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 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 ,下午13: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定于2010年11 月29日上午10:00时在吉林省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 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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