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精炼车间钢结构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决定对该项目的精炼车间钢结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现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范围: 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精炼车间钢结构工程位于防城港12泊位后方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工厂内,主要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2至2010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00 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邀请书每本500元。 3. 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 / 套,投标单位图纸完整返还后,凭收据全额退还图纸押金。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电汇、转账或 保函),请按以下账号于2010年11月1日前付至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将全额无息退还各公司投标保证金。 5. 其他须知 5.1 工程范围: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精炼车间钢结构工程,所有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防火涂料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各投标公司需单独列出所采用防火涂料的品牌、型号、规格等技术资料;预埋铁板在本次报价范围内,预埋螺栓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消防器材;给排水、雨落管、地沟及不锈钢盖板等给排水设施;电气、避雷设施;门窗、地面、墙壁及控制室玻璃等装修设施;护栏、扶手、踢脚板等安全设施;手、电动葫芦轨道、屋顶防水、彩钢瓦等辅助设施均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详见精炼车间钢结构图纸。 5.2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有关材料、机械、人工、管理费、税费、保险费、临时工程费、交通等有关部门收费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开工,本工程工期为90天,工期延误每天罚款5000元。 5.4 工程量计算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按现行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 5.5 乙方须按合同价5%提交履约保证金。 5.6 投标人在投递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备份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U盘一份,“工程量清单”使用excel格式存档,此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正面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由投标代表签章。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2日9: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