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工程水泵房、垃圾分拣站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发改基础[2009]1274号)批复立项,民 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西北局发[2009]232号文联合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 建设资金来自民航专项基金、国家发改委定额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及青海省自筹三部分,建设单位为青海 省机场建设指挥部,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工程水泵房、垃圾分拣站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 2.2编 号:青招字2010-10687 2.3建设地点:西宁曹家堡机场内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工程水泵房土建及设备安装,土建工程建筑面积196.8平米,基地占地面积98.4 平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05米,地下一层,层高4.05米;建筑框架结构。设备安装为西宁曹 家堡机场二期建设工程水泵房施工图纸全部供水设备、工艺管道(泵房管道进水口接至蓄水池、出水口接 至室外供水管第一个检内查井及蓄水池进水管接至平安供水管网)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2.5.2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工程垃圾分拣站工程雨水、污水及污物处理工程-垃圾分拣站工程,该建筑为地 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6.25平米,占地面积306.25平米,建筑高度6.0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部 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建筑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在技术力量、设备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 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参加资格预审报名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选择的合格申请人数量7家(含7家),则资格审查方式直接改 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 午14:30时至17:00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 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0月28日16 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