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关于徐水至涞源(冀晋界)公路
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0】2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保定市道路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
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累计占总投资的35%、国内商
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 ,招标人为荣乌高速公路保定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房建工程施
工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保津高速公路连接京港澳高速公路的商庄互通处),经保定市所辖的徐水、满
城、易县、涞源四县,至冀晋交界处的驿马岭与荣乌高速公路山西省段相接。
本次招标为徐水服务区。建筑面积约为5994平米。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11个月。
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分项名称 桩号 建筑面积(m2)
FJ02 徐水服务区 K16+300 599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申请人资格要求表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FJ0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近五年内(2005年9月1
日至2010年9月1日)完成1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在5000m2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近五年内(2005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完成2个建筑面积均在1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近五年内(2005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完成1个高速公路收费棚钢结构工程(或高速公路加油站钢结构大棚)单项
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最多可就1个标段提出 1 份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一个标段参加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人按近5年内完成
的满足“申请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总合同额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申请人通过资
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0 月 25日至2010年 10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
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1 月 8 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当于当日9时
00分至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