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县污水处理厂配套排水管网工程(约28KM)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通告 编号:青招字(QH)2010- 10706 1.招标条件 平安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经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青发改投资[2008]641号),招标人为平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内投资及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安县城; 2.2 建设规模: 日处理量0.5万吨; 2.3 计划工期:2011年3月10日~2011年8月20日; 2.4 招标范围:排水管网工程(约28KM)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B、C两个标段,详细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有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4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