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源江苏大丰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境内。受龙源大丰风电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
式就龙源江苏大丰20MW风电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总装机规模为20MW的风力发电场所需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
4. 合格的投标人负责人:联系人:吴浩天(主任) 电 话: 1361132995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
机组制造企业;
(2)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
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合格的货物
风电机组应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单机容量不小于1500 kW;
(2)所投风电机组机型经过有资格的认证机构型式认证或设计认证;
(3)同一单机容量机型在国内已并网发电台数不低于100台,其中所投机型通过试运行测试的台数不低于33台。
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0年11月5日起每日9:0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付邮资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将在收到汇款凭证传真
件后寄出招标文件。联系人:吴浩天(主任) 电 话: 13611329951
7. 招标代理和招标人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北京市
9. 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