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洛河崇阳水电站工程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发改工业[2010]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洛宁新华崇阳发电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坝厂房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崇阳水电站位于河南省洛宁县城西南50km的下峪乡境内,黄河一级支流洛河干流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5690km2,占全流域的47.27%。该工程为洛河洛宁段水电规划开发的第
二级。
崇阳水电站坝址位于洛河干流崇阳沟口上游0.7km,距上游洛河故县水库坝址7.8km,电站上接故县电站尾水,下接黄河电站渠首,装机规模13MW,水库总库容985.7万m3,大坝为
低水头壅水建筑物(最大水头差18m)。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崇阳电站主要建筑物大坝、厂房和泄洪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它次要建筑物、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
别为5级。
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好,陇海、焦枝铁路从洛阳通过。坝址距洛阳143km,洛阳至洛宁县城93km,为省级公路。工程所在区右岸附近有S319省道(原宜故公路)通过崇阳沟口,沟口
距洛宁县城约41km,距坝址约9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南洛河崇阳水电站大坝厂房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全部主体建筑工程包括大坝及消能防冲、电站厂等;临时工程的导流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全
部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临时环保、水保设施、施工安全措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审查;
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包括三年以上在相同岗位工作的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
5)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 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0年11月13日9时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食宿由投标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