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XCZ2010103(二)招标内容:U-PVC管材及配件1批(二次招标)。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三)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与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2010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公布的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企业名单可在“江西省水利厅”或“中国农村饮水安全网”中查询);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副本或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3、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证书须为原件);4、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5、所投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 ,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二室,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购买招标文件: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18日(工作时间内),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注:本项目前次废标,投标人须重新报名)(六)付款方式:供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付95%货款。余款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1年后10日内付清。(七)工期要求约10天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月21日下午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存入以下帐户户名:信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信丰支行帐号:2863000103100000301开标前必须提供进帐单原件进行查验,否则投标无效。 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在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问题予以无息退还。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信丰县市政大道56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797-3325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