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采用自筹资金,招标采购大华桥水电站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一.工程概况 云南大华桥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境内的澜沧江干流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规划推荐开发方案的第六级电站,上、下游梯级电站分别为黄登水电站和苗尾水电站。电站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约 571km,距大理市约251km,距兰坪县城约77km。大华桥水电站装机容量为4?230MW,保证出力2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41.44?108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504h。电站建成后接入云南电网,主要满足云南电网电力需求,并可通过云南电网送至广东电网。电 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电站计划于2014年1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电站按无人值班原则设计;本工程按《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最新版本)的标准,以及创国优 工程的要求进行考核。 二.招标范围 4台套额定功率为230MW 立轴半伞式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现场开箱交接;提供安装、调试指导、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提供水轮发电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负责产品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技术培训等。 三.投标人资格 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 2、商业信誉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及资信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及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5、主要人员的资格 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类似招标设备工作的经验。 6、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设计和制造过单机容量在15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 2)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其国外控股公司开发、设计和制造过单机额定容量150MW及以上立式的水轮发电机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合资企业本身具有设计、制造本电站水轮发电机的能力和装备,并且国 外控股公司承诺全方位技术支持合资企业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资料证明)。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和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安排 1. 招标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1月23日发布。 2. 招标文件出售:本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11月24日-30日9:00时至12:00时,13: 30时至16:30时(周末除外)出售,全套合计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售后不退。若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前往购买。 3.现场查勘的时间 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查勘,若投标人为了编制投标文件的需要,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并考察沿线运输条 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21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 2011年3月21日10:00时进行。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④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上述资格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备案表格。 联系人: 蔡洁 陈斌 电 话: 13121930956 010-58684300 传 真: 010-58688252 E-mail: bj_zbcg@16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