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阜新温泉旅游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管材及管件材料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阜新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新市地热综合开发利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对项目的给水管材及管件材料,择优选定中标人。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阜蒙县东梁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建设规模:DN800预应力钢筒砼给水管 6.3KM 。 4、报价方法:材料用量清单报价。 5、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0天内交货完毕。具体交货时间表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及审查方式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及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钢筒砼管的生产厂家。 2、A级及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信用报告(需有辽宁省政府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 3、近两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类似工程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及机构代码证。(证书副本) (3)、A级及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信用报告(需有辽宁省政府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第(4)项、第(5)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2、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5号(建行大厦405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19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切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8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14:00时。递交的地点为阜新建行大厦3楼会议室(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开标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14:00时,开标地点为阜新建行大厦3楼会议室(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5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新市地热综合开发利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经纬工程咨 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建行大厦12楼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5号( 建行大厦405室) 邮 编: 123000 邮 编:123000 联系人:刘桂娟 联系人: 张辉 电 话:0418-2816890 电 话: 0418-3352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