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贵州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2.1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8)投标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主管部门盖章证明。 9)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10)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4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总承包工程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证明)。 3.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传真后,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6.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8.开标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详细信息请咨询: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songqi662@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