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696号】)。本项目钢材、水泥、粉煤灰、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南宁至广州线(以下简称“南广铁路”)是华南沿海地区铁路通道的骨干线路,跨桂、粤两省区,西接黎塘西站,沿西江流域,经广西贵港市及桂平、平南两县、梧州市藤县、苍梧两县进入广东省云浮市郁南、云安、云城两县一区,至肇庆北站后,与贵广铁路四线并行经三水南、佛山西、奇槎、三眼桥引入新广州站。黎塘西至三眼桥正线全长466.489km(其中:黎塘西至肇庆北405.104km),肇庆北至三眼桥61.385km,其中广西境内252.371km,广东境内214.118km。
南广铁路NGZQ-4标段起迄里程为DK63+110~DK116+098.58,全长52.87Km。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1.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1.3在铁道部(或各铁路局)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1.4钢材生产企业是国家大、中型企业,长材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
3.1.5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含3000万),年销售额需达到1亿元以上。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1.6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至少一条客运专线)中的良好供货业绩。
3.1.7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
3.1.9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泥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2.2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5亿元以上。
3.2.3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2.4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3.2.5水泥生产企业单窑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干法旋窑生产),本企业(或本集团)自己生产熟料,如为集团内部供应熟料来源只能固定集团内一家熟料厂。有三年以上生产经验,产品为国家免检产品,立窑和旋窑并存的企业不得投标。
3.2.6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至少一条客运专线)中的良好供货业绩。
3.2.7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
3.2.9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粉煤灰
3.3.1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3.3.6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3.7无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及不良反映。
3.3.10投标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
3.3.11所供应的粉煤灰必须满足国家Ⅰ级、Ⅱ级粉煤灰标准要求,具有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的要求。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3.12代理商注册资金为50万元及以上。
3.3.13具备近三年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两个及以上)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
3.3.1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加剂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4.1.1 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4.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4.1.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1.4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1.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3.4.1.6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4.1.7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4.1.8无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及不良反映。
3.4.1.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以生产厂家原产地供货,不得在异地设立加工基地供货。
3.4.1.10聚羧酸减水剂应属于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名单范围内,必须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年产量5万吨及以上,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1.11聚羧酸减水剂要求具备近三年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两个及以上)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投标人须在南宁铁路局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传真方式(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5日至2010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包件,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8:00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5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附表1
序号 包件号 名称物资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标段
1 GC01 螺纹钢 HRB335Ф10-25 吨 15000 NGZQ-4
2 B01 水泥 P.O42.5散 吨 75000 NGZQ-4
3 水泥 P.O42.5袋 吨 19000 NGZQ-4
4 FMH01 粉煤灰 I级 吨 5000 NGZQ-4
5 粉煤灰 II级 吨 9000 NGZQ-4
6
D01
减水剂
吨
800 NGZQ-4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张云
电 话: 13520603156 010-80106176
传 真: 010-80106176
E-mail: zbcg200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
8010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