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滨县绥滨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2010]1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部分国投、部分自筹,建设资金(或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绥滨县绥滨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绥滨县绥滨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位于松花江左岸绥滨县境内,工程主要任务是提高灌区的灌溉效率和保证率。黑龙江省绥滨县绥滨泵站由7座泵站组成,其中灌溉泵站3座(敖来灌溉站、兴安灌溉站和永兴灌溉站),排涝泵站4座(蜿蜒河排水站、敖来河排水站、东升排水站和凤鸣排水站),总装机容量为4220KW,设计总流量为51.1m3/s。 招标范围:建筑物的拆除、重建、维修以及水泵、电机、电气、金属结构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本次招标计划分6个标段。 第一标段:永兴灌溉站水泵、电机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蜿蜒河排水站水泵、电机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永兴灌溉站电气及附属设备采购; 第四标段:蜿蜒河排水站电气及附属设备采购; 第五标段:永兴灌溉站水工建筑物维修改造、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六标段:蜿蜒河排水站水工建筑物维修改造、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7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核心设备(如水泵、电机、电工等)生产或制造许可证;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附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承担过类似水泵、机电和电气设备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任务并至少提供一份证明其合同履约良好的用户证明;同时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生产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执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从事同类产品设计、销售、安装调试或售后服务三年(含)以上经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次招标要求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踏勘现场由招标人组织,于2010年12月18日8:30分在绥滨县水务局集合统一进行踏勘和答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5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 联系人:徐梦娇 电话;010-63891720 传真;010-63891730 手机:15010338660 邮箱:xmjzbc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