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摄影、版画专业实验室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0654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0654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摄影、版画专业实验室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06541,委托编号:6762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交货期:
1),激光切割机,1台,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交货
2),激光切割机(CNC雕刻机),1台,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交货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销售代理证书或产品授权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3、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1)、2)、3)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标书时间:2006年12月20日起至2006年12月28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6、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答疑时间及地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2006年12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逾期概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0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07年0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11、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人:张建中 曾旭明黄治惠
联系电话:0755—83883371、83883381
传 真:0755-82904418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