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1#、3#和4#污水临时提升泵站市政工程已经批准施工,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苍梧县龙城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苍梧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1#、3#和4#污水临时提升泵站市政工程,项目编号:ZYDCWG20102616 2、工程概况:泵站市政、水电安装工程,计划投资约120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建设地点:苍梧县城内 4、招标范围:按发标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及变更补充文件。(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5、建设单位:苍梧县龙城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唐犹东联系电话:1387848487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还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投标报名 1、根据梧检会[2010]1号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先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查询回执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注: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副本,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 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区外来桂企业另需持《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 3、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和以上证件原件于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持经确认的报名回执于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邮箱:zbsww@yahoo.com.cn(报名企业请将资质、业绩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路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