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天津大港发电厂供热首站设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从1、2号机组抽汽点至供热首站管道系统;已敷设的3、4号机组供热管道与供热首站设备接口;供热首站建筑设计;首站内
设备设计;供热首站管道与厂区围墙外1米位置用户管道接口。包括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等设计;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土建设计及油罐
拆迁设计。
设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具体设计要求见第Ш卷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7)投标方应具有相关设计资质,须提供近3年3个及以上3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供热首站设计相关业绩,及其有效的证明材料(合同签
字页复印件,运行证明及联系方式)。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0年12月27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公休日、
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 欣
手 机:135 2243 0727
电 话:010-6389 1720
传 真:010-6389 1730
邮 箱:zhaobiaowl@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