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中电投伊南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工业园区,距伊宁市区约40km,距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县城约20km。该项目年设计产能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一期计划于2014年投产。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电投伊南3×2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厂前区换热机组及附件采购及伴随的服务。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如是生产企业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如是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同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资质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销售单位需具备经营资格。 3 质量管理:生产企业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等所有工序、工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出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销售单位需具备销售授权书。 4 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三个及以上大中型同类工程设备供应项目。 5 履约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生产、供货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6 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7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材料的供货。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经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书。 五、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 1 营业执照; 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生产许可证; 4 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 银行资信证明; 6 企业信誉及业绩证明; 7投标人联络方式。 六、报名方式:现场来人、电邮、传真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郭 亿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261894393 邮箱:guoyi112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