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2011年第1批通用物资起重设备采购(以
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TYZB11-01
分 包 号: GDCX-TYZB11-01-28
日 期:2010年12月28日
1.受委托,为最终用户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沈阳热电有限
公司、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起重设备。为此在网上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用二步制开标)邀请符合本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且满足下表通用物资投标人的资质和业
绩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设备(材料
)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表1-1通用物资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设备(材料)名称 专业资质要求
起重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有投标设备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证,磨煤机过轨吊还必须有型式试验报告。
3. 投标人须具有由用户签署的投标人已给2个工程提供相同设备或
给2个及以上相同容量机组及以上电厂工程提供过相同设备,并成
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包括:对应于招标标的物的合
同复印件、投运时间、地点、用户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中国国电集团2011年第1批通用物资起重设备
(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
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6日出售招标文
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商务网)的会员。
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表1-2
序号 设备名称 最终用户
(指项目单位) 数 量
台(套) 交货
日期 招标文件售价(元) 分包号
1 起重设备(包括:双辽循环水泵房桥式起重机、沈阳热电检修起
吊设备、克拉玛依磨煤机过轨吊)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
沈阳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见技术规范书
2000 GDCX-TYZB11-01-28
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年1月18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恕不接受。
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为北京
。
10.开标时间: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1年1月18
日北京时间9:30整。
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
步的信息。
12.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26 4903
电 话:010-68185938
传 真:010-8820 5605
邮 箱:zbgs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