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翁牛特旗高家梁风电场工程一期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华电内蒙古翁牛特旗高家梁风电场工程一期19×2.5MW机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 三、招标编号:HDNMGJL-2010001 四、招标内容: 1、华电内蒙古翁牛特旗高家梁风电场工程一期19×2.5MW机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风场内(含升压站)的所有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等。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内蒙古翁牛特旗高家梁风电场工程一期19×2.5MW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50MW 3、本期规模:19×2.5MW风电机组。 4、建设地址:内蒙古翁牛特旗高家梁。 5、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8000万元。 6、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公司全资。 六、 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级及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或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综合监理资质)。 4、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同类型或同等级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监理经验。近五年内应至少具有5个50MW及以上风电监理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承包人或主承包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七、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7日 八、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有关格式见附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内蒙高家梁风电一期监理投标申请书》(加盖公章,清晰扫描); 2、企业状况介绍(加盖公章,清晰扫描);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扫描版);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应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或水电专业监理甲及以上资质)(清晰扫描版); 5、质量(ISO9001:2000)、环境(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清晰扫描版); 6、在近5年内(从2005年12月——2010年12月)在中国境内实施的不少于5个50MW及以上风电监理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承包人或主承包人,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清晰扫描版); 7、银行资信等级(清晰扫描版);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清晰扫描版); 9、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证明(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清晰扫描) 10、证明投标人符合本标段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1年1月9日17:00前。 2、递交地点:本次采用电子邮件与书面方式递交 十、公布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的时间 资格预审计划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将按照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如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认证体系、企业信誉、主要业绩、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申请人为本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经资格预审,招标人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申请人,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获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26 4903 电 话:010-68185938 传 真:010-8820 5605 邮 箱:zbgs8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