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新疆能源玛依塔斯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变压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DT-MYTSFD-20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投新疆能源玛依塔斯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本期工程安装额定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本期220kV升压站装设一台180MVA主变压器,两回 220kV送出线路。220kV电气主接线方式本期采用变压器-线路单元接线方式。 2.2建设地点 中电投新疆能源玛依塔斯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位于北纬46度12分31.6秒至46度14分58.8秒,东经84 度12分17.7秒至84度15分22.2秒范围内。场址位于塔城地区额敏县境内,以西距离喇嘛昭乡约6.5公里,距 离铁厂沟镇20公里处。项目区位于S201线附近,地势较为平坦,总地势北高南低,海拔集中在980~1100m。 2.3交货日期 交货期:2011年 6月 15 日。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220kV三相三绕组电力变压器及35kV站用变压器各一台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 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其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各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 资格和能力。 3.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 业绩 3.4.1投标方所供180MVA三相三绕组电力变压器应在近5年内,在国内具有至少5个同等容量及以上同类设备 至少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前),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 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以应用业绩为题做专门说明。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 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3.4.2 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和成熟、性能优良、经济适用、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维护方便等方面的 要求,可采用引进技术、联合设计、合作制造等多种方式进行。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可由外方负责技术 支持和/或保证。对中方自主开发的技术,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有运行业绩。 3.5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如有)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3.6 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 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3.7 投标人的分包商,应给两座及以上同类型升压站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参数、相同型号的设备,并具 有成功运行三年的业绩。 3.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4.2请投标人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2: 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开具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 不退。 4.3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人民币)。 4.4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应按指定的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 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客户服务中心以便我方进行登记(传真中注明单 位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然后可通过网站 下载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1年1月21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1月21日10:30整(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26 4903 电 话:010-68185938 传 真:010-8820 5605 邮 箱:zbgs8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