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航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已由国函[2007]10号、发改交运[2008]2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地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内容:锅炉采购(4台,其中2台3吨燃气立式蒸气锅炉、2台2.5T卧式燃油热水锅炉)。包括锅炉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试运行保障、取证(云南省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颁布发的验收合格证书)、移交、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2.2交货期:招标人确认后100日历天。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地点:昆明市区以东25km的官渡区大板桥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法人地位的锅炉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或等值外币)}及其授权代理商; (2)制造商应具备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备3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选维修许可证》(锅炉)。 (4)2007年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接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规模相应产品的工程业绩(须提供工程名称、客户名称、设备使用情况说明或用户的书面证明)。 (5)同一锅炉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报名 5.1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7日至2011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人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1年1月17日9:00-11:00之间送至,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联系人:章振辉 秦国栋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 :010-59893732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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