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受内蒙古杭锦发电厂的委托,对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X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杭锦发电厂2X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字【2008】2611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杭锦发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X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三、招标内容 序号、设备名称、 数量、标书费 01、除尘器灰斗、灰库气化风机 7台 1500 02、灰库卸料设备 12台 1500 03、空气加热器 5台 500 04、静态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 2套 1000 05、电气监控管理系统 1套 1000 06、厂用电源自动快速切换装置 2台 500 07、发变组故障录波器柜 2台套 500 08、发变组同期屏 2台 500 09、密封阀控式铅酸蓄电池设备 6台 1500 10、数字型发变组及起/备变保护装置8套 1500 11、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 1套 1500 12、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装置设备24台套 1000 13、连续、定期排污扩容器 4套 500 14、油泵及滤油器 6台套 500 15、油水分离器和疏水扩容器 2台 300 16、屋顶通风器 4台 1000 17、叶轮给煤机跟踪除尘装置 2套 500 18、电动滤网 2台 500 19、汽轮机润滑油处理装置 2套 1000 20、润滑油贮油箱 1台 300 21、永磁除铁过滤器 4台 500 22、电子皮带秤装置、循环链码校验装置4套 1000 23、汽车衡 6台 1500 24、汽车入厂煤采样装置 4套 1500 25、入炉煤采样装置 2套 1500 26、带式输送机 13台套 1800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投标人须在近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四台(包含四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用户反馈意见;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同时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特种设备(阀门、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补偿器)必须提供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 1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3、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14、电子皮带秤标段投标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 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授权书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公告时间:2011年1月11日---2011年 1月17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售标书时间:2011年1月 11日---2011年1月17日(节假日顺延)。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2月15日9:00---12:00 开标时间:2011年2月15日下午15: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郑 伟 手 机:13439968600 邮 箱:zhengweinh@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