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河段规划开发的第三个梯级电站,已经国家批准建设。该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和改善下游航运条件等综合效益。电站共装机18台,其中左岸地下电站和右岸地下电站各布置9台单机额定容量为77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根据工程建设计划,2012年10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按拟订的采购计划,受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溪洛渡水电站SF6气体回收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人计划采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 本次招标范围为2套SF6气体回收装置和真空泵组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关服务。 4. 本次招标设备交货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交货地点为溪洛渡水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5. 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DILO国内代理商; (2) 具有投标设备的供货能力及相应技术服务能力,并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具备投标设备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 (3)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 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公司或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通过注册登陆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并于北京时间2011年1月13日至1月19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5:00~17: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凭银行汇款凭证传真件邮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2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未附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负责人:赵 宇 手 机:152013 76585 电 话:010- 51489875 传 真:010- 88621652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