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亭发电厂、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300MW级亚临界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厂
三、招标代理单位:
四、招标编号: CHDT264/11-QT-0101~0102
五、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1 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A标段 CHDT264/11-QT-0101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6、#7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技术改造和望亭发电厂#11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技术改造。
2 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B标段 CHDT264/11-QT-0102 望亭发电厂#14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技术改造。
六、工程概况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望亭发电厂#11汽轮机所有改造件必须满足2011年10月1日招标方大修开始,2011年12月5日大修竣工的工期需要。改造所需全部设备及部件必须于2011年9月20日前到货。
望亭发电厂#14汽轮机所有改造件必须满足2012年10月1日招标方大修开始,2012年12月5日大修竣工的工期需要。改造所需全部设备及部件必须于2012年9月20日前到货。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7汽轮机所有改造件必须满足2011年12月25日招标方大修开始,2012年03月01日大修竣工的工期需要。改造所需全部设备及部件必须于2011年12月15日前到货。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6汽轮机所有改造件必须满足2012年9月15日招标方大修开始,2012年11月20日大修竣工的工期需要。改造所需全部设备及部件必须于2012年9月5日前到货。
七、资金来源
技术改造资金。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8.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由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资质以级别最低者为准)。
8.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监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4、具有国内两台套300MW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成功并运行至少一年的业绩(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8.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7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800万元人民币。
8.8、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第4条所要求的条件。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方应由联合体成员中资质较高者担任,且在联合体中的所承担的工作量份额不低于60%。
8.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九、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标书费用(元)
1 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A标段 CHDT264/11-QT-0101 11000
2 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B标段 CHDT264/11-QT-0102 6000
10.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10.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1年1月24日 17:00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