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汉川电厂三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2×300MW级)
工程、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工程2X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四大管道系统支吊架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JZB11-010-(01~03)
1.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同时具备下述条件的供货厂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
四大管道系统支吊架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具有经最终用户证明的4台国内同类型及以上级别类型机组的四大管道系统支吊架成套供货业绩,
且经连续投运时间超过3年。
(2)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支吊架)制造许可证。
(3)具有整套四大管道系统支吊架独立设计能力及优化设计选型能力。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汉川电厂三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2×
300MW级)工程、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工程2X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所需的主汽
、再热热段、再热冷段、高压给水系统等四大管道系统的支吊架(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
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管部材料的选择:对于
主蒸汽、再热热段管道及低压旁路蒸汽管道,投标方须采用与管道相同的F92、F91材料,许用应力满足
ASME的有关规定。该材料须从国外进口,且须采用Arcelor、日本JFE等原厂生产的材料,同时该材料须
提供相关的采购合同、原产地证明、质保书、商检证明等文件。在支吊架制作时,由招标方委派的监造
代表进行现场验收下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
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为2011年1月14日~2011年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售后不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分包号 招标文件价格 投标
保证金
1 汉川支吊架 见清单 GDCX-FJZB11-010-01 1200元人民币 10万元人民币
2 肇庆支吊架 见清单 GDCX-FJZB11-010-02 1000元人民币 5万元人民币
3 大开支吊架 见清单 GDCX-FJZB11-010-03 1000元人民币 5万元人民币
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商务网的会员。
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7.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见上表。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2月22日上午09:30整,逾
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北京。
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11年2月22日上午09:30整。
1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
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26 4903
电 话:010-68185938
传 真:010-8820 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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