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江苏华电戚墅堰热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编号:CHDT147/10-SB-0502
四、招标内容:江苏华电戚墅堰热电有限公司2×220MW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标段名称 单位 #5机组 #6机组 公用 备注
1 光通信设备 CHDT147/10-SB -0502 1
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是现代制造业基地,城东区域是常州市热负荷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川气东送工程项目,为戚电公司建设燃气机组提供了契机。作为川气东输江苏配套管线工程下游用户之一,该工程的建设对江苏段天然气管线系统起到稳压作用。本工程计划利用两台220MW燃煤机组拆除的场地建设,同时要求充分利用原有机组的部分设施。
2、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容量:本期建设2×220MW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
3、工程计划进度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10年9月
六、资金来源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出资51%,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共同组建江苏华电戚墅堰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为发电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部分资金为银行商业贷款。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如有,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投标人。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 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 其他条件。
10 特别资质要求
序号
招标内容
入围条件
1
光通信设备
1.投标人应具有5台套及以上光通信设备设计、供货、调试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江苏省电网公司的相关入网资质。
3. 注册资本金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1、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2、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月17日
九、截止时间:2011年1月21日
联系人:郭 亿
手机;13261894393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传真:010-51113228
邮箱:guoyi1120@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