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气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0】3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由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所在地阜新位于辽宁省西北部。该项目以蒙东地区丰富的褐煤资源为依托,通过煤、电、化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建设大型天然气生产装置,实现清洁能源生产的新途径,优化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结构,丰富了煤化工产品链,具有能源利用率高,循环经济特色鲜明的特点,符合国内外煤炭加工利用的发展方向。项目采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将褐煤进行气化,再经变换、低温甲醇洗、甲烷化等主要单元,最终制成合成天然气(SNG),供城市使用。项目建设规模为1200万Nm3/d,年生产天然气40亿Nm3。一期建设规模为400万Nm3/d,分两系列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公用工程、引水管线、铁路专用线及至供气目标市场沈阳、阜新、铁岭、抚顺、本溪等辽中城市群的天然气输送管道,预计2012年年底向目标市场供气。受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所建设的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所需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1、氨冷冻压缩机组(招标编号:CWEME-0302-10FX012)
供货及服务范围、规格型号、参数
资质要求
2套氨压缩制冷装置(每套低温甲醇洗配置一套氨压缩制冷装置)的相关设计、制造、采购、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并负责氨压缩制冷装置配套设备、管路、阀门以及足以保证每套制冷装置安全、连续、经济和稳定运行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供应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对整个氨压缩制冷装置负总责。
氨压缩制冷装置供货界限为从气氨进口分离器进口阀(包括阀门及其配对法兰)到液氨省功器出口总管阀门(包括阀门及其配对法兰),包括系统内氨气压缩机、汽轮机、辅助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氨气冷却、冷凝系统、气路及油路管道、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紧固件;一次仪表等所有保证氨压缩制冷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的必不可少的完整设备和材料。
进口条件: 流量(Nm3/h) 压力[MPa(A)] 温度[°C]
0℃氨: 6716 0.39 5
-40℃氨: 48284 0.0637 -35
出口条件: 1.68 5
汽轮机: 8.2 505
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证书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满足所需设备制造能力,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备运行业绩。
详细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申请人可就上述设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7、各申请人需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同时登录,进行信息的网上录入。届时业主将以该数据库数据为依据,开展评审工作。
3.8 其他资质要求见上表中的资质要求,表中的资质要求如不能满足,将不做资格预审详评,直接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9 投标文件语言:中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潜在投标人得分80分以上为最终入围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负责人:赵 宇
手 机:152013 76585
电 话:010- 51489875
传 真:010- 88621652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