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厂内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合同编号:MLH-LZ-SB.WZ/JD-02
四川华电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工程由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建设和经营。现在,该工程已具备厂内起重
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招标条件,现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有合格
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立洲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博科乡下
游立洲岩子至八科索桥2.4km的河段,坝址距木
里县城83km,距西昌市330km,厂址距木里县城65km,库坝区有省道
S216公路通过。
本电站大宗货物及重大件可采用铁路与公路联合运输。当地材料物资
采用公路运输,机电设备及重大件由成昆铁路运
至西昌南火车站或经九火车站,再由公路运至工地。
根据四川省电力系统规划,本电站投产后接入四川电力系统运行,在
系统中主要担任调峰、事故备用。
电站由拦河坝、坝身泄洪系统、左岸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组成。本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115+2×5MW(生态机组)。
二、招标内容
本标对立洲水电站厂内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
、包装、运输至电站工地现场、交货和现场开箱
交接、指导安装及安装质量检查,以及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
验收和培训等服务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包括:
(1) 主厂房内一台额定起重量为160t+160t/32t/10t,跨度为
19.5m的电动双梁双小车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2) 主厂房内GIS室一台额定起重量为10t,跨度为12m的电动单梁
吊车及其附属设备;
(3) 生态机组厂内一台额定起重量为32t/5t,跨度为12m的电动双
梁吊钩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4) 上述设备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等。
三、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资格和能力:
a. 投标人应拥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150t+150t
及以上双小车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使用许
可证。
b. 应具有设计和制造150t+150t、跨度19m及以上双小车桥式起重机
的业绩,并有在水电站投运2年及以上成功运行
经验及安全运行证明方可参与投标。
(3)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有ISO9000标准或等同
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应提供其详细质量保证体系
资料和证明书。
(4)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
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5) 同一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只允许其一个子公司或以其集团公司名
义参与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如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凭
本公告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1)投标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3)投标人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4)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
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5)购
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盖红章)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
六、投标担保
投标文件应附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为
壹拾万元,投标人应提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
式(现金、电汇、汇票等)提交到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资财部并开具相应支付凭证,未按规定附交
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安排
招标文件定于2011年01月25日上午8:3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
同)出售。整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及资料费人民
币2000元,购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现场查勘:招标人将于2011年01月27日上午8:30组织各投标人集合,
由招标人带队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期间的食
宿、交通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
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标前会:现场查勘结束后于现场召开标前会。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02月28日15:00—16:00时,在此时间外
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被接受。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1年02月28日16:00时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仪式,并在签到册上签名。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26 4903
电 话:010-68185938
传 真:010-8820 5605
邮 箱:zbgs888@126.com